預測預報及效果檢驗管理考核制度
預測預報及效果檢驗管理考核制度
為了保證能及時進行預測及效果檢驗,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及施工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:
1、通防部接到通知后必須及時安排預測人員預測,若安排失誤,對通防部值班人員罰款50元。
2、預測(效驗)人員必須在一個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效果檢驗,因施工區(qū)隊不提前通知造成影響的,一次罰值班區(qū)長50元。該預測時,施工區(qū)隊不配合者一次對跟班區(qū)長罰款100元。
3、預測結果出來后預測人員要及時匯報通防部值班人員,不得影響當班施工,否則對預測人員罰款50元。
4、通防部值班人員接到匯報結果要及時通知施工工區(qū)進行補孔或掘進,否則罰款50元。
5、預測人員升井后要及時填寫“煤巷掘進工作面瓦斯危險性預測記錄表”,否則對預測人員罰款50元。不經效果檢驗,盲目掘進的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,黨、政、技各罰款100元。
6、若出現效果檢驗指標嚴重超標的,施工工區(qū)跟班區(qū)長必須重新檢查施工地點工程質量情況,立即進行補鉆,立即匯報部長及礦領導,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。
7、預測(效驗)人員發(fā)現掘進工作面的預測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時,有權不進行預測,并及時向通防部值班人員、通防部,調度室匯報,對跟班區(qū)長、跟班班長各罰款50元。
8、在預測(效驗)過程中,不論預測指標有多高,每一預測循環(huán)必須把預測孔全部施工、預測完畢,否則少一個孔對責任人罰款50元。
9、在打完一循環(huán)設計的鉆孔后,如果效驗指標仍然超限,則要分析鉆孔設計及現場打鉆施工情況,如鉆孔設計存在問題,要求通防部技術員根據分析情況修改設計,如鉆孔施工有問題,則對班區(qū)長、跟班班長、安檢員罰款5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