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運銷站庫工落實安全責任,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,嚴格執(zhí)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,依據(jù)國家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,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,制定本責任制。
第二條運銷站庫工負責全站生產隊組材料、配件的供應。
第三條運銷站庫工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。
一、做到遵守勞動紀律,按時上下班,遵章守紀,不串崗,脫崗。
三、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,發(fā)現(xiàn)不安全因素,要及時向站領導進行風險告知。
四、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,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。
五、負責清理庫房的衛(wèi)生清理,做到文明生產。
六、熟悉材料配件的規(guī)格、用途、正常消耗量,所缺的及時支領補充。保持庫房內的整潔,各種材料、配件、工具、油類擺放整齊。
七、發(fā)放材料、配件、工具時堅持登記手續(xù),對規(guī)定交的材料、配件、工具一律以舊換新。
第四條運銷站庫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,見附表:《運銷站庫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》。
第五條《運銷站庫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》考核嚴格執(zhí)行礦《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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